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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女的残忍:为30块钱竟预谋抢劫杀害同学令人深思
2007年01月24日 22:51:12 作者: 薛锋

 17岁少女的残忍:

30块钱竟预谋抢劫杀害同学令人深思

薛 锋/

124辽沈晚报》报道: 17岁的辽宁桓仁满族自治县少女柳慧(化名)爱慕虚荣,打工挣钱不够花,就买了铅笔刀预谋抢劫杀人。去年1225日,柳慧向同村同龄同学刘艳艳借钱遭拒后,便残忍地挥刀划向刘艳艳的脖子,并割断了她的双手肌腱、血管和神经。无力反抗的刘艳艳闭上双眼装死,强忍着剧痛等柳慧离开后才挣扎着撞门求救……

这是发生在当今我们这个和平年代的未成年少女犯罪刑事案件吗?我甚至还以为是香港校园暴力片和欧美恐怖片中血淋淋的剧情呢。然而,现实中的真实有些也是很残酷的。仅仅因为柳慧(化名)爱慕虚荣,辛苦打工挣来的钱不够花,便打起了预谋抢窃杀害同村同龄同学刘艳艳的歪主意,并且还真的付诸了行动,使一起残忍的预谋抢劫杀人案就这样发生了。目前,被害人刘艳艳将到沈阳接受手腕割断伤的治疗,犯罪嫌疑人柳慧(化名)现已被警方被刑事拘留,案件也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刘艳艳和柳慧(化名)本来是一对很不错的同村同龄同学,由于种种原因,她们在初中毕业后就不再继续求学了,而是过早地进入县城打工谋生存去了。我们不能简单地判断她们打工所在的那个县城环境会给两个初涉社会的未成年少女带来怎样的负面影响,也不能无根据地评价她们初中毕业的那所学校的有关法律与道德教育的实际效果怎样,但那同是未成年少女的柳慧(化名)却为了区区30块钱,竟然对同住在一间旅店客房中的同村同龄且又无怨无仇的同学刘艳艳动起了预谋抢劫杀人的残忍罪恶念头,并马上动手实施起了杀人犯罪行为。这件事的本身就足以说明了当今社会的某些不良文化乃至犯罪文化,对于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是何等的巨大。

就为了那区区30块钱,就想把同住在一间旅店客房中的同村同龄且又无怨无仇的同学刘艳艳残忍杀掉,而且还“看到刘艳艳不动了,脖子上不停地流血,柳慧仍然担心对方不死,又用刀把刘艳艳双手的血管、神经全部割断。”然后痛痛快快地把那30块钱消费掉,以使自己那强烈地消费欲望得到一时的满足。这种病态心理,简直类似于那纪录片动物世界中凶狂残暴的野兽一样残忍一样简单。在这里我不禁要问:究竟是什么因素诱发了一个未成年少女的野蛮行为的暴露无遗呢?

对于类似这样一个农村女孩的不良文化影响,最大的来源之一莫过于影视文化和周围环境的消极影响了。那些来自海外和港台的凶杀、野蛮、暴力影视节目,在某些地方电视台不间断地播放;网吧、游戏厅中那成人、暴力、野蛮的电脑游戏,昼夜不停地吸引着未成年人;师资、经费大量流向了“重点校”,非重点校竟成了 老师不愿管的“放羊”式学堂、任学生撒野耍泼、打架斗殴的场所……所有这一切对于一些未成年人当然也包括未成年少女都构成了十分不良的影响因素。

时下,各种文件、会议和官员讲话也不乏“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之类的口号,但是,在怎样“加强”、如何“关注”的问题上,有些地方确实失之于空洞和空泛,拿不出相应具体的过硬措施来,使得一些地方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日益严重。

怎样认识和看待这些问题,自然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愿有关部门从这一事件当中汲取教训,深入思考,进而提出迅速解决问题的过硬措施。关心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社会的共同责任。

  200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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