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南京因主动搀扶摔倒老人竟然被法官与摔倒老人的警察儿子合伙并被无德法官以“依据常理判断”而让助人为乐者处以共同承担巨额医药费之“彭宇案”,至今还没有结果,并让亿万国人至今耿耿于怀,南京法官的无法无天的判案结果,几乎颠覆了本来就因为物欲横流而岌岌可危的社会公共道德观,几乎所有知道彭宇案的中国人都知道,至少在南京,千万不要随便帮助或搀扶摔倒地上的老人们,不然法官会“根据常理”判断,没有撞倒老人的人,一般是不会主动搀扶的,并且依据常理,没有责任的人,一般是不会主动垫付医药费的,于是曾经搀扶老人助人为乐的青年彭宇,被法官责令承担一半的药费,这一匪夷所思的判决,真的让无数善良的中国人彻头彻尾的寒了心。
于是,人们被法官扭曲的道德和同情心,在南京生根发芽,几乎每一个南京人都知道,如果南京的老人摔倒,千万不能随便搀扶,如果因为良心需要,一定要助人为乐,那更一定要先留下旁证,万无一失后方能拖救。无独有偶,大年过后,就发生了这样可悲而可笑的一幕;据《现代快报》2月16日报道
毕竟这个社会好人还是太多,更多的市民还有起码的良心和社会公德,但谁又愿意在一个没有法律保障的环境下见义勇为呢?尤其在南京,全国人民都知道,南京的老人们是不能随便搀扶的,如果是在中国别的什么地方,也许还会好点,可在南京就不一样了,因为“依据常理”,人是不会主动帮助别人的,除非他做贼心虚。唉,不知道那个南京的法官作何感想,他也许没有想到因为要关照一个警察同行而昧着良心判案会造成如此的社会恶果,我甚至在想,如果是那位法官的父母有一天也不小心摔倒在街头,是不是也会“依据常理”,无关的市民不会施救,是不是要让路人眼看着他年老的父母却面对冷漠的目光?难道南京的法官真的就没有父母?
如果南京的法官想改变如今更加恶化的社会道德风气,那就真的应该让彭宇案翻案,让那个不良警察的无良母亲的恶劣行为彰显于公众视线之下,遭受世人的指责,中国人常说,点滴之恩,当涌泉相报,不涌泉相报则也算了,何苦还要昧着良心反咬好人一口,会遭到天谴的;不要以为一次小小的民事判决是小事,是小案,其实毒化的却是整个社会风气,是关系到每个人的社会公共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