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天,屈指算来,短短的16天,便从此销声匿迹,不见踪影了,感情的保质期竟是如此的短暂,短到令人不敢相信。
这就是曾经的永远么?POPO里的头像黯淡了下来,博客里从此没有了脚印,生活中从此蒸发。是谁说过:爱上一个人,只用了十分钟,忘记一个人,却用了一生的时间。多可笑多虚伪啊!永远爱你还犹在耳边,时光已戛然而止,就像年久失修的黑胶碟唱片,空余吱吱嘎嘎的噪音,却婉转悠扬不再了,只有你的心还缓缓地惘惘然。有人说男人的心跟着脚走,脚走到哪里心也走到哪里,而女人的脚却跟着心走,心到哪脚也到哪里。可是,女人的心却走不出那一湾感情的漩涡。
爱再深,情再浓,统统会因时空的隔离而心生恍惚,脆弱的人心敌不过坚硬的真实。说什么言不由衷、身不由己,说什么盟山誓海、难舍难分。你们道了一个诀别的姿势,然后渐行渐远渐无书,淡出对方的视线,从此后,“忘记”这个词不着痕迹地在你身上游走,潜移默化中,一片片剔除曾经的爱。
我明白,会习惯的,终有一天,会习惯生活里再也没有他。就像张爱玲会习惯没有胡兰成,爱上了赖雅。徐志摩习惯没有了林徽因这株荷花,转而欣赏陆小曼那朵牡丹。于是来到久已不去的聊天室,像来到人声噪杂、喧闹无比的菜市场,希望找到一株菜尚可下咽,只是不再谈感情,感情是伤人的,而友情是温暖人的,希望总有一缕暖意寻得到。
我明白,摆脱一段感情需要渐渐脱敏,一下子戒掉是不科学的。于是给自己时间,看电影、听音乐、玩游戏……我想,总会有那么一天,任你咬着指甲蹙着眉,绞尽脑汁也将不再记起那曾经倒背如流的那串数字,甚至半丝提示也不会存在,脑海里一片空白,不悲,非喜,也许有一丝惆怅,转瞬即逝。爱的诅咒已黯然褪下。
我明白,终有一天,我们俩,站成陌生两岸,即便近在咫尺,触手可及,亦不再有一丝波澜起伏,安静地如同往事只是一场梦,春梦了无痕,春已去,盛夏将至…… ……
( 2008.6.9 于阳光明媚、鸟声啾啾的清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