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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公务员与Y夜情的终极较量
2008年06月17日 23:12:42 作者: 横眉冷眼

 

文/横眉


昨日,看了一则有关Y夜情与公务员的报道,本人笑了,哈哈……张老弟,Y夜情这笔老账让领略到什么叫做醉生梦死。公务员队伍是纯洁的,你可知道?!不过,你不顾抛头露面而求实的精神,在下得为你打打气,精神可佳。要想翻本,难哟,你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我们可以肯定,张真为他的行为接受处罚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他以这样的方式埋单确实是众多人的没有想到的。从张真事件让我们又看到了“砧板上的鱼怎么跳也是死”的现实生活版,张真是可悲的,但可悲的不只他一个人,可悲的还有我们曾经有过过错又想或已经重新做人的人,最后,可悲的是我们这个制度。《公务员法》规定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及其他法律规定不能录用的情形,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我们拉一把“罪不致死”的过错之人吧,这不是同情,是拯救,准确讲是拯救我们自己。

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较量,“公务员”和“Y夜情”一对格格不入而又缠缠绵绵的对手,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情感较量,更不是破坏道德伦理的较量,而是一场社会制度与人为因素的较量,同样还是关系社会和谐的较量。坦然讲,本人无意也无需为张真的过错作什么辩解,只是希望我们的相关部门能为“浪子回头金不换”这句话作个美好的诠释,使我们的“择优录取”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更加灵活广泛。

至于是是非非,在下也就不想多费口舌,只想以此为素材,换一个角度写点东西。这种“永世不得超生”的招数很是耐人寻味,苦不堪言。

 

四年前那个晚上……一场激战之后,张与她偎倚着。

张:今晚很美!

她:是的。你后悔吗?

张:不,不后悔。

她:今晚之后,我们还会再见吗?

张:不知道。

……


四年后的今天,某个地方。

她:没想到这种时候见面,你的事我知道了。

张:真的没想到会这样……

她:你已经很优秀了,听说你还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教师”。

张:我所有的努力和付出,全白搭。

她:为什么他们要翻旧帐,什么叫戴罪立功,不是说有什么改过自新嘛。

张苦笑,不语,仰天长叹……

她:这不是等于说犯错的人永无出头之日?我就不明白,优秀共产党员是怎么评的?

张:也许我只是镇里优秀吧。

她:估计还有希望吗?

张:我不会放弃的。

她:后悔吗?

张:我是男人,后悔的时候已经过了。

她:你可以参加全省全国的公务员考试,你还有四年机会。

张:但我不知道这个烙印……没想到那一次是致命的。

她:也许你的底子太浅了。这林子里乱的是,就你倒霉。

张:是嘛,怎么说呢,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吧,自己得扛着。

她:律师怎么看一审的?

张:他要我作好二审失败的准备。

她:你不觉得他们很牵强吗?

张:所以我才告他们。我不明白我些年的努力他们就视而不见,为什么不给我一个展现抱负的机会?

她:事到如今,我不能帮你,你自己多保重。

张:谢谢你来看我,我会挺住的。

……

2008-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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