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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少妇一夜情,全家染艾滋
2007年06月05日 17:42:14 作者: 沱江愚夫

 

              沱江愚夫

 

核心提示:2007-06-05《羊城晚报》报道:深圳的郭女士3年前网聊时惹下一夜情,身体出现艾滋病症状。更令郭女士痛心的是,他们一家三口可能都感染了艾滋病。最近,和郭女士发生一夜情的刘先生承认,他在和郭女士发生关系前,已经感染了艾滋病。目前,我国女艾滋感染者比例上升,性传播成主要途径。那刘先生的行为是否属于传播性病罪呢?

 

据2007-06-05《羊城晚报》报道:2004年10月,深圳的郭女士开始上网聊天,因为自己具有外语优势,她经常在一家网站的英文聊天室聊天,结识了在美国纽约留学的刘先生。开始二人纯粹是瞎聊,后来二人脱离聊天室,使用聊天工具单线联系。20多天后,刘给她打来了越洋电话。在刘的多次要求下,郭给对方发去了自己的照片。

通过一个多月的聊天,刘给郭女士的感觉是“有志向,很有毅力,性格内向,不善言谈,但非常淳朴、老实”。因为怕老公怀疑,她晚上经常把电话设置成静音状态。她在聊天时对刘讲,自己还没有结婚,但有男朋友。

2005年国庆前夕的一天晚上,郭突然在网上遇到刘,问他现在在做什么。郭猛然意识到,刘已经回国了。

10月4日,刘来到深圳,入住香格里拉酒店。他给郭打电话,约她出来聊聊。当晚9时左右,郭赶到了刘入住的酒店。到了房间后,刘就开始拥抱和亲吻郭,二人随后发生几次性关系,不过均没有采取安全措施。

第二天,郭突然感到有些莫名后怕,因为刘实在太瘦了,他不会有什么病吧?

第三天,郭的身体开始出现一些症状,腹泻、头痛、咽痛、低烧,这些症状非常明显,而且持续了四五天。

巨大的恐惧笼罩在郭的心头,但她此时已经联系不上郭了,她意识到,必须要联系上刘,了解事情真相。

于是她通过香格里拉酒店查询到了刘的真实姓名,于是发了一封邮件,说“你从来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但我一样可以查到,再不说实情,我就打电话给你妈妈”。这招很奏效,刘当天就回了邮件。

郭再次问刘是否感染了艾滋病毒,刘否认说怎么可能感染那种病呢?刘安慰她说,放松点,没事的。

之后二人陆续有联系。去年5月22日,刘发过来一封邮件,内容是:“我非常非常难过,感到很绝望,我现在感觉到它的冲击,不想做任何事情,就想躺在床上,那就是我。”

郭于是上网询问刘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对方搪塞说,自己只是面临两份工作,不知道如何选择。

郭没有多想,根本也没意识到刘的邮件里的“它”指的就是艾滋病毒。

去年10月,她和老公过了一次无安全措施的性生活,三天后,老公出现了和她以前一模一样的症状,尽管好了之后没再怀疑,但之后老公的身体也很差。

更让她感到可怕的是,她几岁孩子的身体也很不正常。

今年4月,在郭和老公发生一次无保护的性行为之后,老公当天就开始出现发烧、头痛、腹泻等症状。

郭想起今年1月刘回国后曾给她打过一次电话,她打过去之后,发现对方是顺德的一家公司。她委托该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让他联系上刘。很快,刘给郭回复了邮件,但他依然称“我很好,一切正常”。

此时,郭开始哀求刘说实话,并向他保证不告诉他的同事、家人和朋友。但刘此时依然没有向她坦露实情。

终于,在上周的一天晚上,刘向郭说了实情:在他和郭女士发生一夜情之前,他已经感染了艾滋!

随后,郭陆续到深圳血液中心和疾病控制中心检查,专家用了多种试剂给她做检测,但均未发现感染艾滋。

为什么刘感染了艾滋,而郭却没有检查出来呢?是不是她心理负担过重导致胡思乱想呢?

郭上网查阅艾滋知识,发现几乎全部症状在自己身上都有,这种情况她老公身上也有。这难道都是巧合?

郭开始怀疑自己感染的是艾滋病里面最罕见的一种类型,如N亚型。这种类型的艾滋病在深圳是检测不出来。

悔恨的郭女士现在最想做的就是尽快检测出自己是否患病并立即治疗,目前她正筹备办护照去美国检测。

不管怎样,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值得注意的是,假如刘先生在和郭女士发生一夜情之前,他确实已经知道自己感染了艾滋病,而他仍然与郭女士进行了无保护的性行为,那刘先生的行为是否属于传播性病罪呢?

我国《刑法》第360条第1款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但从郭女士的自述来看,她和刘先生是自愿发生了性关系。因此,他们之间的性行为不是卖淫嫖娼。如果是那样的话,那刘先生就不构成犯有传播性病罪。

那刘先生的行为是否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呢?故意伤害罪一般是指采取暴力等行为形式和特定情况下的不作为形式。依郭女士的说法,刘先生可能也不存在伤害的故意。因此,这在法律上可能会比较难,是个缺口。

2007年6月4日,国务院防艾办主任、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在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会上透露,全国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203527例,其中艾滋病病人52480例,死亡16155例。

据了解,自1985年中国发现首例艾滋病病例以来,每年新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男性和女性的比例已从20世纪90年代的5∶1上升到目前的2∶1。在经性途径传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女性所占比例从2001年的44.1%上升到2004年的55.0%。

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我国女艾滋感染者比例上升,性传播成主要途径。

研究发现,如果男方是HIV阳性,单次性交男传给女的几率是0.05~0.15%;如果女方是HIV阳性,单次性交女传给男的机会要比男传给女的机会小2.5倍。也就是说,通过性接触,女性就比男性更易感染HIV。正确应用安全套,可以有效地避免艾滋病性传播。

艾滋病有4种传播方式:血液传播、静脉吸毒传播、性传播、母婴传播。

中国所面临的挑战是:性病大面积流行;许多人认为艾滋病与自己无关,有不少人没有听说过艾滋病;社会对艾滋病人歧视问题大量存在。社会上对艾滋病人的歧视和对艾滋病的恐惧,其实是因为对它不了解。

艾滋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们对它的漠视和误解。

尽管人类已开发出不少药物,能抑制人体内的艾滋病病毒,使患者长时间保持健康状态,但这些药物都无法完全消灭人体内的病毒。

由于艾滋病病毒具有变异性,目前也很难研制出适用的疫苗。

夫妻一方是艾滋病病人或艾滋病感染者,最好不要生育。

如果男方HIV阳性,女方在受孕过程中可能被感染,并可通过母亲将病毒传给胎儿。

对男方是HIV阳性的夫妻,采用洗涤精子法避免婴儿感染,我国现在也有这种新技术。

HIV阳性的孕妇,怀孕、阴道分娩及母乳喂养过程,是HIV母婴传播的3条重要的途径。

如果女方怀了孕,应进行人工流产。但是,我国很多女性艾滋病感染者在农村,她们非要把孩子生下来,所以只能对其进行母婴传播阻断。如果不进行母婴干预,婴儿的感染率约为25~30%;若进行干预,感染率最低为2%。

干预措施有:①行为干预:孕期避免或减少无保护性性行为、多性伴性行为;②改变生活方式,避免孕期内吸毒和吸烟等不良行为;③药物干预,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抗病毒药物;④产科干预:避免孕期侵入性检查;分娩前行产道清洗;缩短产程(选择性剖宫产手术);⑤喂养方式:避免母乳喂养,采用人工喂养,千万不要混合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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