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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揪住其不放,周正龙也是活该
2008年02月11日 19:49:09 作者: 默客

  《不要揪住周正龙不放》一文(11日《南方都市报》)认为,在整个华南虎事件中,周正龙不过是一颗任人摆布的棋子,他的“拍虎”行为虽然是这场事件的导火索,但他的态度却无关紧要。周正龙也不是政府官员,他撒谎是其道德问题,况且真正的关键人物,掩藏在周正龙的背后。“因此,我们不要揪住周正龙不放,否则,就有打死老虎之嫌。”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看法。

  我认为,如果真的有人揪住不放,那周正龙也一点不冤,这是他必须付出的代价。套用一句广州话来说,那就是:“吃得咸鱼抵得渴”,说得难听一点,他是咎由自取。

  如果“华南虎照”确涉嫌造假,周正龙一个农民,显然不会是关键人物,或许其真的只是“一颗任人摆布的‘棋子’”,同时他也不具公职身份,不涉及公权力,但即使如此,如果他的确参与造假,且成为其中的“嘴硬分子”,帮助“华南虎照”事件背后的公权力的造假行为,那他就何异于“为虎作伥”,那他就应该为此付出代价,承担其应承担的后果。

  其一、在“虎照”事件上,他不大可能是被迫的。从其在虎照事件上的积极主动看,同时再揣测一下,他很可能为利所诱,在某种授意之下,积极主动地参与了造假,甘当所谓的“棋子”。倘若如此,他就成为虎照造假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如果被迫尚可原谅,反之就难以宽恕了。

  其二、如果华南虎照的确是造假,那周正龙就忽悠了全国人民,起码是替“虎照”事件中的利益共同体忽悠了全国人民。敢于在忽悠全国人民的造假行动中充当“马前卒”的周正龙,显然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农民了。对这样的农民,要多点理性少点感性。

  其三、周正龙很可能在“虎照”事件中获得了实际的利益,比如获得了陕西省林业厅的2万元奖金(但周称未收到钱,存疑),又如周正龙因此出名了,出这样的名,在获得某些收益的同时,付出某种代价也是题中之义吧。

  其四、如果“虎照”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就是一场骗局,不管周正龙出于何种算计,也不管其是否意料到今天这样的结局而参与其中,他现在的处境乃至最终被虎照事件中的权力部门或关键人物“出卖”、抛弃,他都没什么话好说的,起码在我或部分公众看来,也没什么冤屈可叫。想想啊,他忽悠公众的时候,多爽啊。况且,迄今还“誓不认错”、继续忽悠,知错不改还叫什么冤!

  窃以为,若“虎照”确涉嫌造假,那么,对作为造假者之一的周正龙,不但不应该让其从中获得任何利益,而且还必须让其为此付出代价(如个人名誉、诚信等),甚至须让其获得应得的惩罚。否则,造假者获得同情,便是对造假行为的变相纵恿和激励。这是关乎社会诚信的导向问题,岂能不慎。

  在我看来,“揪住周正龙不放”的说法,本身就是模糊的。“虎照”事件不管怎么去报道、议论,也不管怎么样了结,实际上都很难绕开周正龙了,其与“虎照”事件捆绑已是必然的了。即使他不是起关键作用的人物,他的态度也无关紧要,但他是这出“戏”中不可或缺的一个人物(假设周承认造假,事情早了结了),记者在采访“虎照”事件后续新闻时,设法问一下周正龙的态度,也是一篇平衡、公正的报道不该忽略的吧。倘若据此就认为这是“揪住周正龙不放”,未免过于武断和敏感了。

  对周正龙,我送其一句话: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对于同情周正龙者,我则要说:何必多此一举、自作多情!

  不过,确实不能因周正龙而遮蔽了双眼,“让那些喜欢和善于弄虚作假的人蒙混过关”。尤其是像朱巨龙、关克这样的公门中人!(默客)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spqy/200802110010.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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