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女友恳请我和她的朋友一谈,解决其之间的一些疑虑。最初略有为难,只因那几日身体欠安,而后转念,好友一场,关键时候不帮忙,怎还够得上友情?于是带药前往,谈话历时一小时又半,甚欢,自觉“功德圆满”。
次日,女友电话哭诉,由于本人某言不适,导致她们关系愈下。大惊,百般解释、开导,无奈女友感触甚深,且悲痛不已。而后数日,无论我电话、短信,皆不得而果。郁闷之余,满腹冤屈,我竟寝不安席,食不甘味。行至母处,流泪曰:“与好友反目”,母费解:“你们均已不惑之年,何为童戏?”听之破涕,自愧,内心仍不悦。
另一好友得知此事,淡然笑指:“不日她自会找你,只为挚友”,而后,叙以“豪猪”的典故与我。“豪猪乃群居之物,相聚夜寝取暖,但总有一距于之间。且因距远而不暖,距近体刺则痛其对方也。”听罢,顿悟。
固想“情理”二字,“情”为内在感觉,“理”为外部规律,做事只情不理或只理不情,具不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