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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与老板娘争“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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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圈友
发帖:31

 

/李子 http:0351126.blog.163.com

 

前些日子开会时,老板娘提出:

1、产品定价要提高18%。理由是原材料价格上升了18%;

2、要设立综合管理部,主要是管理外设办事处的综合管理人员,以便对办事处经理进行制约。理由是这符合国内大企通行的惯例,并且经过这些企业的实践证明设立此部门是正确的;

3、销售代表的佣金回款率达到100%才可计提。理由是不能让公司承担全部风险;

4、销售代表的佣金要到年底才统一发放。理由是财务可以轻松一些,且可以为业务员把钱存起来,防止其乱花钱;

5、外设办事处的费用全部从以老板娘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卡上支取。理由是防止办事处经理卷钱出逃。

对上述五点我表示全部反对。我的理由是:

1、产品的定价要遵循市场规律。产品的价格是由生产成本、销售与服务成本、合理利润三个主要因素构成。但产品的附加值就要综合考虑更多,如技术含量、市场竞争、市场价值的认可度、市场的发展趋势、企业的发展策略以及员工的利益等。单纯依据原材料上涨就涨价是不可取的,有时原材料价格虽然上涨但根据发展要求还可能需要降价,并且原材料价格上涨18%,产品价格随之也上涨18%,那可能涨的就离谱了,因为基数不一样;

2、设立任何部门都应要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如果是制造障碍那不设也罢。市场环境不一样,企业规模不一样,人员素质不一样,企业战略不一样,文化习性不一样,这就决定了我们不能完全照搬其它企业的管理模式。我们是小企业,管理讲究的是灵活,是直接,是效率,是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综管员必须服从办事处经理的领导,但同时也接受公司的监督。如果综管员不是服务于办事处(因为办事处的利益就是公司的利益),不由办事处经理直接管理,那么办事处员工就会无所适从,管理就会混乱,就会挫伤办事处经理的积极性,最后的结果就是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

3、经营必须承担风险。企业不承担风险就是让员工承担风险。短期内回款率达到100%在我们机电行业,特别是在我们这些无名的小企业中,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它存在调试与质保的问题,特别是质保期往往在一年以上。这就等同于让员工先工作但一年以后才给发薪水。我相信在现实中行不通;

4、计算佣金是财务的份内工作,不能胜任就离职,确实太辛苦,就加人或增加工资。佣金是对销售代表工作的认可,是销售代表的价值体现,是销售代表应得的报酬。公司没有理由限制其自行支配的权利。再有我们公司的销售代表多是新进员工,他们基本工资并不高,而开支又高,如果让他们借钱去生活,那么他们只有选择离开。就目前情形来说,销售代表工作的真正目的就是赚取更多的佣金,而不是可怜的一点工资,更不是纯粹就是为了企业的发展,所以尽快的发放佣金对他们是一种刺激,是一种激励。

5、办事处经理是公司通过长期考察在内部选出的,对于其人品以及家庭是了解的,如果他卷钱出逃,首先是公司选人的问题。并且现在企业都比较规范,货款全部由用户打入公司的帐户上,真正办事处帐面上的现金就只有备用金,为这点钱值得吗?况且备用金是由办事处经理在公司通过借支办理的,也就是办事处经理在公司打有借支单,也就是这钱名义上已经属于办事处经理,只是公司限制其用途而已。所以应该使用办事处经理个人的银行卡,只要是专卡专用就行。再有就是打入你个人卡上也要由他支配还是一个道理。还有企业与员工应该是对等的,你不信任他,怕他卷钱出逃,他也可以不信任你,他已经给你打了借支单,而你如果把钱取走,又不承认,那怎么办?

    结果老板娘说我站的高度不够,没有站在公司的立场上考虑。我问:什么是高度?老板个人的利益就是高度,员工的利益就不是高度?能综合考虑并平衡各方利益,才能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才是真正的高度。

 

2008-4-16 12:20 回复此发言
2
身份:圈友
发帖:23
哥哥支持你 
2008-4-21 14:02 回复此发言
3
太有才了啊,学习一下
2008-4-22 15:14 回复此发言
4
您的《我与老板娘争“高度”》很有意思!
2008-6-24 16:15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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