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声明
1.我依然质疑、甚至谴责宗先生的某些行为和有些“愤青”的言行;
2.我依然欢迎更多善意的国际资本投资中国;
3.所有资料来自于网络,所有观点仅供参考。
其次,质疑达能动机和良知
1.法律的宗旨是什么 --- 是匡扶正义、维护公平,而不仅仅是保护一纸合约,对不?
2.在法国也应该有类似于中国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吧,之所以要制定这样的法律,是不是因为他们在智力、体力方面相对弱小一些,如果不加以特别保护,他们就更容易受到伤害呢?
3.作为跨国公司的达能理应对法律认识更多更透,而以宗庆后为代表的娃哈哈集团决策层的法制水平与你不在同一个层次,更何况宗先生本身的“霸道”行径不可能容忍反对意见,对不?但你就可以借此机会通过所谓的法律条文蚕食中国财富,你就可以暗藏杀机吗?您光明磊落吗?
4.诚然有合约中约定“许可合资公司独家使用娃哈哈商标”,但也有合约约定:娃哈哈集团公司将来可以使用商标在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只要不会对商标的形象造成不利影响”即可,既然如此,娃哈哈集团公司又为什么不能将娃哈哈商标用于其它产品呢?非合资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对娃哈哈商标的形象造成不利影响吧?
5.你曾经说“你想与康师傅、可口可乐等公司共同做大中国市场”,为何你就不能容忍非合资公司与合资公司共同做大中国市场呢?相比而言,前者对娃哈哈品牌一点帮助都没有,而后者却有助于提高娃哈哈的知名度、品牌价值和市场份额,对不?再说,娃哈哈与康师傅毕竟是竞争对手,非合资企业与合资企业也算二兄弟吧,是不?
6.你说你不知道非合资公司的存在,法官会采纳吗,谁会相信呢?因为你不应该“不知道”,你不会不知道你每年为何要分那么多银子吧?这些非合资公司不是在海洋深处加工完成的吧?这些非合资公司不是1-2家吧?更不会加工出来自用或储存,而是公开、大面积的销售的吧?就这一点而言,你的动机是不是值得怀疑呢?你会不会一直在磨刀霍霍,在等“非合资企业再长肥一点”才下手,好赚个盆满钵满呢?
7.按照中国《公司法》第21条的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收购乐百事等与娃哈哈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并关闭,为娃哈哈掠夺市场空间创造条件,当然未给合资公司造成损害,但问题是“你应该但你没有”这样做,你扪心自问你自己,宗先生他们要耗去多少精力、时间、财物与乐百事抢夺市场,娃哈哈对乐百事的计划一点不清楚,但乐百事却对娃哈哈了如指掌(因为你知道),公平吗?合理吗?即便如此,娃哈哈的业绩也远远领先于你自己经营的乐百事,娃哈哈照样每年给你支付红利,没有少你一个铜板,是不?到了今天,你看到非合资企业够肥了,就动手了,就想用一纸合约来强买,是不是太过分了呢?
8.请再想想,如果宗先生他们无需花费精力、时间、财物与乐百事进行这场不公平的竞争而专注于娃哈哈的发展壮大,娃哈哈是否发展得更好呢?是否有可能在全球范围内拥有更大份额呢?
9.即便娃哈哈成立并经营非合资公司有误,但你们能脱得了干系?如果没有你的默许、怂恿,如果你严格执行中国法律,宗先生他有那么大的权利吗?他能那么明目张胆地投资如此众多非合资公司并公开经营吗?
第三,达能,你输了
1.你与娃哈哈签定了二份内容不一致的合约,无论是简式合约或是阴阳合约,总是不尊重中国法律吧?甚至在繁式合约中公开载明“无论政府批准与否,……”,请问,你把中国法律放在眼里了吗?
2.既然你作为一个知名的、来自发达国家的、应该拥有相当法制意识的跨国集团不把中国法制放在眼里,我们中国人还能做什么呢?
3.无论这个官司怎么打,在哪里打,总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在这期间,中国政府为了确保社会稳定、国家税收,保证更多中国人就业(至少不失业),接管所有工厂,保持现状,不分合资或非合资企业,都可以使用娃哈哈品牌,直到官司结束为止,总是正确的,总是可以理解的,总是符合更多人的利益的,甚至对世界经济的发展也具有卓越功勋的,对不?
4. 即便娃哈哈集团最终输掉官司,应该赔偿你10000亿美金,够多了吧,但娃哈哈集团乃有限公司,只有破产,大不了把全部股份也陪给你,你拥有了100%的股份,购牛了吧。但是,请你别忘了,此时的商标仍需办理转让手续,仍需报中国国家商标局批准,是不?
5.如果国家商标局以国家理由不批准,你能理解吗?如果你不理解,请你回法国问问你们老大“为什么中国政府如此反对,你们还要卖尖端技术给台湾呢?” 好吗?
6.即便中国商标局同意将娃哈哈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商标应该快到期了吧,届时,如果中国政府以“该商标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或者存在纠纷不予批准”,你能搬起石头把天砸个洞?
7.即便中国商标局一路绿灯全部OK,你能强迫中国人必须购买那时的娃哈哈?你不担心中国人一气之下,不到家乐福购买任何产品,拒绝向拉法基购买一两水泥,不买雪铁龙,到那时,你们老大会不会非常生气呢?
8.你不会认为你的产品质量就是好过康师傅吧?你不会大幅度降价实施倾销政策吧?因为那样做,你只能加快自己离开中国的步伐,是不?
第四,题外
1.宗先生就是宗先生,其女儿,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又惹到你什么了?为何你不起诉实际控制人,反而起诉名义控制人呢?你是不是在逼宗先生就范呢?到了今天这个地步,就是宗先生想就范恐怕也做不了庄了。
2.只有双赢,合作才能长久,任何一方寄希望于对方失误或只想“摘桃子而不栽树”,恐怕只能是理想。要双赢,就得坐下来再聊聊,是不?
3.中国有句俗语“物极必反”,不知道你是否听说过?
4.中国人是讲感情的,娃哈哈是中国的娃哈哈,即便光荣,也要葬在中国。
5.中国政府完全有能力在中国960万平方公里领土上对任何不怀善意的机构或个人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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