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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谁会为你哭?
1
吾剑锋寒
身份:圈主
发帖:87
目前,聂树斌案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自拿到二审判决书后,张焕枝4次前往河北高院申诉立案,但每次都被推诿、搪塞,不予受理。最后一次是8月15日,一位法院工作人员说:上面有交待,你们这个案子比较特殊,我们不能随便接待。而正是河北高院,不久将会对王书金案作出终审判决。究竟是维持原判,还是退回邯郸中院重新审理?这是目前留给外界最大的悬念。一旦维持原判,则意味着经过最高法院死刑复核程序后,王书金将极有可能被执行死刑,而这意味着聂案会永远失去复查或翻案的机会。
从3月中旬由河北省政法委牵头,河北省公、检、法组成的联合核查组调查此案后,便如石沉大海,再无音讯。其间,曾一度传出联合核查组已完成调查,结果很快就要公布的消息,可至今还没有任何动静,其原因也无人解释。但一些法律专家指出,这也是他们陷入困局的表现。法律专家说,不少媒体早就指出,如果聂树斌案是冤案,那么河北省公、检、法就都是冤案的责任方,在对聂树斌案进行复查时,他们理应回避,应当由上级司法机关指定异地(省、直辖市)的公、检、法机关进行复查。现在由河北省司法机关自己来进行调查,不管结论如何,其客观性、合法性和可信度都值得怀疑。而且以调查组结论的方式来结束这一疑案,显然超越和违反了法律程序。
我们过去总是信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不到、时候一到、该报全报”,这当然没有错,但是不是也反映了一种轻视程序的麻木?只关注最后结果,只求正义的最后到来,不求“正义及时”来到。但对于聂树斌来说,问题很明显,可谓不言而喻——如果人的命都没了,如果是感受正义呢?迟到的正义,在某种意义上说,还是正义吗?
当年聂树斌是否实施了强奸杀人的行为?王书金所称的其强奸并杀害的受害人与有关部门所认定的聂树斌杀害的人是否同一人?聂树斌是否含冤负屈?到底谁是真正凶手?这一连串的问号,拷问着人们的良知,也对当年办案单位公、检、法和辩护律师提出了质疑。说到这里,我不得不问:在整个过程中,到底有没有刑讯逼供?法院的审判监督体制、检察院的抗诉机制乃至当时的死刑复核程序等等自我纠错机制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了作用?案件中的律师是怎么当的,是否具备辩护人资格?家属的会见权利又是否得到了保障,又是被谁剥夺了这一权利?更可怕的是,该案是河南警方侦破后转交河北警方,才暴露出来,是否说明此案只是冰山一角,还有很多冤案,媒体和百姓无从得知呢?
那么当年办案单位是如何办案的呢?《“办案民警深感此案关系重大,立即与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取得了联系。该分局一位负责人答曰:‘裕华分局管辖范围的所有命案都破了,没有未破的积案’。” 》 好一个“所有命案都破了,没有未破的积案”!好一个百分之百的“高破案率”,好一个“零积案率”!看着都令人不寒而栗的口气,却又因为偶然得不能再偶然的机遇才浮了出水面的聂树斌冤案,很难令我不再往下追问一句:你们这个“高破案率”和“零积案率”,到底有多少是建筑在聂树斌式冤案之基础上的?!在你们“高破案率”和“零积案率”那耀目的光圈之下,到底又还掩藏着多少类似聂树斌般的窦娥沉冤?!
我想问问办案人员,如果你清楚的知道自己是无辜的,可是以国家“法律”的名义射来的子弹就要毁灭你的生命,这一刻,你在想什么?假如在不久的将来,一纸法律文书就会推倒强加在你头上的罪名。一叠“国家赔偿金”将会送到你父母的手上。这一切,对于一个地层下早已风化了的你,又有多大的意义?这一切,对于失去了你,那一双顶着恶名苦捱十年的白发老人,又有多大的意义?
社会提倡和谐,但是毫无疑问地以无辜者的鲜血来维系的所谓“稳定”,本身就是极其不和谐的。以无辜者的生命糊成的面子和荣耀,也不可避免地会成为镜花水月。那么。和谐社会,不要也罢。。。。。。。
2007-11-05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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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hs9890@126
有依据的话别便是真理,否则,就会边变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2008-2-09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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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59684220
身份:圈友
发帖:22
公安部颁布的什么“命案必破”,在现实社会看来,是一个美丽的神话,百分之百的破案率,目前是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办的的,这样的要求标准,只是一个政绩的表现,它的结果就是下面多出冤假错案,那些为了政绩的人,就会不惜一切手段,制造美丽的神话。
2008-4-22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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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吾剑锋寒
身份:圈主
发帖:87
659684220
:
公安部颁布的什么“命案必破”,在现实社会看来,是一个美丽的神话,百分之百的破案率,目前是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办的的,这样的要求标准,只是一个政绩的表现,它的结果就是下面多出冤假错案,那些为了政绩的人,就会不惜一切手段,制造美丽的神话。
终于看到赞同和共识,呵呵。。。。。。
2008-4-23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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