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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求助
2008年07月23日 21:51:44 作者: 刘化
法律求助 
   事情经过:2007年3月14号我到深圳平湖街道的一家广告招牌店做工,做广告招牌制作和安装,当时口头上说包吃住每个月700块钱,押半月工资,每月15号发工资,6月份时工资涨到了1000块,也就是在6月14号大概10点左右时我受伤了,那天早上我和同事去做事时在我搭第二层脚手架时因我的一个同事没有把脚手架扶稳导致我被迫从脚手架上跳下来左脚被摔伤(后来才知道是粉碎性骨折).当时脚很痛,无法着地,老板就带我到他的一个开药店的老乡那里去治,药店老板看看没敢下结论就拿了一些药和红花油就回去了.到了下午两点多时,脚也越来越肿和痛,我就要求老板再带我去医院看看,在平湖人民医院拍了X光,医生说后脚跟骨脱落需要住院打石膏,老板以没人照顾为由拒绝了医生的要求,也没有打石膏,就说到山厦医院看看,可到快到山厦医院时老板却把车开到了他另一个开药店的老乡那里让他看看,(药店里挂有禁止坐堂行医的标语)他那老乡就用红花油给我擦擦,然后就给我扭捏扭捏就打上了自制的夹板,又拿了些药说回去休息一个多月就会好的.当天晚上那只脚又痛又肿胀,痛的都无法入睡,快一个月时肿是消了很多,但救灾是很痛,又去那里治他又拿了些药给我,又过了一个多月能下地走路了,但是脚还是痛走路不一跛一跛的,后来就到一家祖传的骨科门诊去看了一段时间,好了一些,但是不是痛,走路不是跛,就这样边做事边治疗.到了2007年的11月份,还是没有好转我就跟老板说要回家治疗,老板也同意,当时也写了份字据说医疗费报销.误工费再商量.回家治疗时医生说时间太长了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会有终身后遗症,在家治疗了四个月,有所好转但效果也不乐观,08年3月份我来到深圳老板又给我治疗了段时间,没啥效果现在一直在做事也就没没治疗过了,现在有情况是走路还是有些痛,还是走着有些跛. 
       请问我现在要离开深圳了,怎么向我的老板去索赔,还有我能不能向药店老板索赔.都需要那些手续.请各位朋友们指点.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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