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建都花园二期工程政府以各种借口,不给没有行贿的人办房照.有人房子2008年建造的有房照,而多数人2000年以前的房子都不给办房照!然后政府以此为借口,每平仅补偿300—500元,然后他们售价3000元左右!有一位身患癌症晚期的老大爷,双目失明,瘫痪在床,在弥留之际希望家人给买个轮椅把他经常推出去最后聆听一下值得留恋的世界。然而开发商却把他们家邻街的唯一一条救护路堵死!电线掐断!闭路电视拆除!他们这么做合理、合法吗?谁能帮助快要死去的人最后聆听世界的机会??!!!他们应该怎么做才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