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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帖子数38
主题:天理难容,谁能帮我 [置顶]
1

强行挖掘林地,私人出卖国土

殴打承包主人,天理难容

(本人看到这件事情的发生,非常气愤,不知怎样帮助这位朴实的老伯,在打听清楚情况后写下了以下内容,我没有多高的文笔,但我讲的都是事实,我盼望着有好心的人公正的人来管管这件事,还老伯一个公道。我能做的只是把这件事公布于众。希望好心的朋友转载和发布,就算我们为老伯尽一分热心。谢谢!)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二点左右,黑龙江省五常市九三砂石场西山湾的西山头下,挖沟机、掘土机还在轰鸣着,阎子文领人正在挖掘松树林地的土石,卖给哈五公路桥梁工程队。用土石截流,修新公路桥墩。

松树林的承包人刘德贵又一次前来制止。阎子文说:“我已和政府沟通好了,就用你这里的土,树苗钱都不给你,你爱哪告哪告!”刘德贵看着约7分地的面积被挖去,约三百棵亲手栽的松树被毁,实在心疼,说:“给点松树苗钱吧。”“不给,哪告都行!谁挖你找谁去!”刘德贵急了,走到挖沟机前,叫停了车,就做在链轨上,“不给树苗钱就别挖了,我也不走了。”

这样过了半个小时,刘德贵妻子见刘去西山湾没回来,知道有麻烦了,就去了。他们还在争吵,又过了半个小时,开来了一辆深蓝色中意面包车(前后没有牌照),阎子文的父亲阎玉君领下来十一、二个小青年,背着包,拎着棒子围了上来。来人不说话,伸手就打。刘德贵拖住链轨不放手,两只耳朵都被拽坏了,双手被棒子打的又青又肿,手失去知觉后,才把刘从链轨上拉下来,接着又是踢又是棒子打,不打要害,可浑身都是棒伤。刘德贵妻子见状,知道拉不开了,跑出场地打110报警。来人把刘德贵打晕后,拉拽到蓝色中意车上,刘妻想找人解救,又不知把刘拉到什么地方,只好跟车跑。车上,刘被踏在脚下,接连不断遭打,昏过去,被人用打火机烧醒,脖后两处火机烧伤,直拉到刘家沟新盖的三楼附近,才把刘扔到道边接着打。一边打一边说:“便宜你,要不就把你拉到拉林去。”后来刘妻赶到了,车已经走了。又过了约半小时,背荫河派出所的人来了,询问事情经过后,离去。于是自己找车去往五常中医院。第二天中午,在已经错过抓捕最佳时间后才在市公安局信访办的催促下做正式笔录。至今再无音信。

阎玉君,阎子文一家原来是红旗砂石厂职工,与刘德贵夫妇早就认识。后来,阎子文搬进拉林住,找来的一车打手可能是拉林人。

刘德贵承包的松林地,有土地局、林业局的合同,承包期五十年。阎子文没有任何土地征用手续。不知道依仗什么势力,如此横行霸道!

刘德贵还在病床上呻吟着,医生诊断:周身软组织挫伤。现在,脸黑肿着,眼眶黑肿着,手黑肿着,两耳带伤肿着,浑身疼痛难忍……



一个承包土地的农民,何以遭此横祸?

修路还是造福于民吗?







背荫河镇白旗村五屯(九三砂石厂所在地)

刘德贵 0451-53594057

2007-10-30 21:03 回复此发言
2
关注此事!
2007-10-31 18:04 回复此发言
3
身份:圈主
发帖:42
2007-10-31 18:25 回复此发言
4
身份:圈友
发帖:5
好可怜的刘伯伯! 
那帮人简直无法无天! 
十分关注此事! 
希望公安局、司法部门、检察院都来关注此事! 
最希望的是 有争议的律师出来帮帮刘伯伯! 
真可惜,我不是学法律的!
2007-11-06 11:51 回复此发言
5
身份:圈友
发帖:1
愤怒,无奈
2007-11-11 19:01 回复此发言
6
建议求助中央台有关栏目。
2007-11-12 21:06 回复此发言
7
身份:圈友
发帖:1
对,只有找有影响力的媒体暴光,才有可能解决.阿弥陀佛!
2007-11-12 23:06 回复此发言
8
   很对,媒体暴光,才可以解决!!! 
   可怜,希望好人有好报
2007-11-13 13:19 回复此发言
9
身份:圈友
发帖:1
很对,媒体暴光,才可以解决!!!  
对是这样的!
2007-11-13 16:23 回复此发言
10
身份:圈友
发帖:2

當今社會有像你這樣的人,妖怪也會魂飛心驚,入地八丈。欺壓勞動人的妖物,把他搞臭,你是好樣的。

2007-11-13 17:22 回复此发言
11
身份:圈友
发帖:2
 
 建议1\向法制报等媒体暴光2\上上上访3\起诉
2007-11-13 19:22 回复此发言
12
身份:圈友
发帖:1
天理,还有吗,这是对农民的极大侮辱,应该把这事闹的越大越好,中国就是这样,沉默永远不会怎么样,这种事还不少能。有钱怎么了,你有钱,谁说你就是王了吗,这种人应该好好教训一下,让人情,天理,法律公正吧。还它一个清白,不能再以什么钱来摆平这事。我绝对关注。
2007-11-13 20:03 回复此发言
13
身份:圈友
发帖:3
找媒体暴光!!!!这些人简直是无法无天!!!
2007-11-14 11:15 回复此发言
14
身份:圈友
发帖:14
你好,我刚看到这篇文章,知道了事情经过,感觉十分气愤,我给你提个建议,如果认为可行,可以按照建议行事,这是一个因民事侵权引发的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因我不知道当事人的伤势如何,是否构成轻伤,故不能直接说是犯罪),你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先做一个法医鉴定,看是否构成轻伤,如果构成轻伤,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安立案侦察,按照法定程序追究那伙打人的刑事责任,这是其一。第二,关于没有经你同意,便在你的承包林地取土一事,事后也没有给你经济补偿,这种行为已构成民事侵权,你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他们,要求他们赔偿你的损失,还可以通过当地律师协助你实现你的权利。
2007-11-14 12:06 回复此发言
15
这种事情太多,已经麻木了
2007-11-20 20:56 回复此发言
16
社会如此! 
见的多了 也知道有些事的确没办法!! 
唉!~
2007-11-22 22:04 回复此发言
17
身份:圈友
发帖:3
..那些  执法部门的 走卒 都是干什么吃的.要他们有什么用.共产党的天下可怜..
2007-11-25 20:15 回复此发言
18
身份:圈友
发帖:5
山东海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靠名牌骗员工工资骗客户的钱款这个世道一    
   
  山东海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个挂着海信牌子的皮包公司,打着海信的旗号在社会上到处招摇撞骗。靠着海信两个字忽悠社会上求职的大中专学生,忽悠客户。设计下套套取客户的钱款,法院判决下来也不执行。设计骗求职者为其打工服务,却一分钱工资也不想法。利用海信的品牌影响力愚弄员工和客户。利用它们的社会影响力暗中运作,劳动监察部门看到海信两个字也是畏缩不前!!!!!    
   
  07年山东海信信息科技济南50多名员工粗略估计有近50万工资拖欠要它们有意黄掉。、    
   
  青岛分公司07年6月以前有近10人不发工资。在此之前有很多人上过这个海信公司的当。而他们现在继续招聘,继续骗人坑人。屡屡有人举报,屡屡无声无息的不了了之!!!!!劳动执法部门至今没有有力的措施出台!!!!!    
   
  现在是民主法制社会,人情关系还是如此猖獗。    
   
  难道你是知名品牌就可以侵犯社会上其他人的人权吗????    
   
  你们这些靠强力社会关系获取更好生存机会的国家的蛆,蛀虫就可以利用普通百姓看不见的暗箱操作侵犯人民的利益吗??????    
   
  政府为什么不作为?????!!!!!!    
   
  山西黑窑工事件反映了我们社会的官僚体系脱离了人民!!!!!    
   
  你们的腐败无能才导致了罪恶的屡禁不止!!!!!!!    
   
     
   
  另据最新消息山东海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济南50多个员工到济南市劳动局举报后专门派一个姓武的副总到济南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处理关系本来就推来推去办事不痛快的劳动监察部门又借故延期推脱。    
   
     
   
  青岛又有几个2007年6月份被海信两个字套进去的员工欠发工资,自己垫进去差旅费而投诉无门。欲哭无泪。    
   
     
   
  山东海信信息科技公司因为挂着海信的牌子就可以这么猖狂,横行无忌吗????!!!! 
2007-11-26 22:08 回复此发言
19
快到法院立案,解决的越快越好,时间长了一切都会变得麻烦,有理也会不了了之,打赢了官司都会成一张废纸的,这是我几个案子之后的教训
2007-11-29 14:34 回复此发言
20
身份:圈友
发帖:3
哦,我看到的太晚了。真是不能容忍,现在怎么样?
2007-11-30 19:23 回复此发言
21
身份:圈友
发帖:6
这是什么社会啊!!!!!
2007-12-15 16:02 回复此发言
22
身份:圈友
发帖:1
无权无势的人不好办,哎! 
2007-12-16 22:01 回复此发言
23
身份:圈友
发帖:6
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地位牢......。共产党好,共产党好,共产党是我们的好领导......。我相信在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领导的天下,这伙地方恶霸,公安机关内的败类一定会得到惩治的!
2007-12-20 08:10 回复此发言
24
身份:圈友
发帖:7
对待这样的恶霸,公安机关一定要整治一下的,无论怎么去做,如果社会上还存留这样的人,将是社会的一大毒瘤!可恶!
2008-1-07 09:01 回复此发言
25
身份:圈友
发帖:3
这是什么社会?简直无法无天!
2008-1-08 20:10 回复此发言
26
身份:圈友
发帖:1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法律对这些弱势群体总没有公道而言呢?希望这件事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不要再重复这样的悲剧!
2008-1-08 20:23 回复此发言
27
好残忍
2008-1-09 19:35 回复此发言
28
身份:圈友
发帖:2
这种事情太多了,简直无法无天,没人会馆的。随他去吧!
2008-1-11 09:14 回复此发言
29
身份:圈友
发帖:1
这是我国的官僚体制问题,想根除太难了
2008-1-11 09:49 回复此发言
30
身份:圈友
发帖:9
社会主义就是这个样子,天天法律,王法何在。
2008-1-11 22:42 回复此发言
31
身份:圈友
发帖:3
天理难容啊!造孽啊!
2008-1-23 17:10 回复此发言
32
身份:圈友
发帖:3
现实社会就是这么的黑吗!继续上告!
2008-1-23 22:38 回复此发言
33
身份:圈友
发帖:4
太不道德了。好生气!!!!!!!!太生气了。这就是社会吗?希望关注此事!!!!弘扬正义,我们要加油啊!! 
2008-8-16 18:00 回复此发言
34
身份:圈友
发帖:10
   黑帮的连装甲车都敢开出来,有什么不敢?~~~!!!!有人照是不一样的.但恶始终还是有恶报的.都有翻船的时候.
2008-8-18 01:17 回复此发言
35
身份:圈友
发帖:1
关注
2008-8-22 20:43 回复此发言
36
身份:圈友
发帖:2
带着公安部门的现场鉴定到法院申请立案、起诉,绝不能拖
2008-8-27 21:19 回复此发言
37
身份:圈友
发帖:2
事件已经快过去一年了,不能再拖了,找一个口碑好的律师,准备齐全材料到法院起诉
2008-8-27 21:22 回复此发言
38
身份:圈友
发帖:1
玩童:
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地位牢......。共产党好,共产党好,共产党是我们的好领导......。我相信在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领导的天下,这伙地方恶霸,公安机关内的败类一定会得到惩治的!

幼稚方法.....我有切身体会....成本巨大.....只有天安门....可能有点快....
2008-9-18 16:38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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