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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太过分啦!!!
2008年06月26日 21:34:12 作者: ↓思^缘无泪↑

          这次中考,本市最好的高中诸暨中学的公费线是690分,自费线是674分,而我考了672分,仅差两分,不免觉得可惜,但因之前签了二高的合同,也有点安慰。合同上所写的为:高出本校择校生(公费)25分,进小班;低于诸暨中学并轨生(自费)10分以内,进小小班。

          如今学校已定,那就要考虑班级了,经爸妈的好友介绍,给那招生办的老师送了点礼物,算是感谢他让我们签了合同(因为在模拟考时没有发挥好,并没有达到他们签合同的要求,但中考后的估分使他们认为我考的不错,才答应签合同),同时询问进小小班的情况。然而,二高的招生办老师却如此不讲理!二高招生办的老师说这次去二高的人很多,700分以上也有很多个,所以进小小班是有困难的,当我们提到那份合同时,那个老师却说,合同早就改过了!怎么会有这种事?!真是后悔当初签合同时没要求一式两份!

          二高怎么能如此不讲理????!!!!学生所签的合同又岂能随便更改?!怎么会有这么过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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