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也就在5:40快下班的时候,在门口光天化日之下,同事骑了一年之久的摩托车被盗了,具体是这样,偷车的混蛋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当然我们熟悉那辆车的没有看到,当时我们在室内),把车给开跑了,总体时间不超过5分钟!
汗啊!
这帮狗日养的,难道腿断了走不了路了!?要偷车~~~~~~~
冒这么大生命危险去闯天关,真TMD胆子比《宪法》还大!!!!!
这让我想起上个月我的一个同事,女的。
先一天晚上出去和男朋友约会,第二天早上,回来门还没有开,便打电话让开门,就在门开的那一会,一个长的还蛮健康的小伙子跑过来把手机一抢,直接跑了,她追过去了,也没有追到!
这是怎么一回事,难道那些如此下流男人都TMD生下来靠违反《宪法》生存的吗???/
命都那么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