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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法家常见名词术语注释
2008年04月20日 13:59:13 作者: 天下奇人

                                                            

人类之始,有圣人出,观天地之象,察人之本性,总结推衍出其运行规律,名之曰道,亦称天道、帝道。后有圣人率众得道者一统地球,于泰山封禅,建立诸侯封建制,登峰造极,量山测海,经天纬地,制历法,定度量衡,是为天下第一帝。后世有人效之,其中有天下者称帝,有四海者称王,其间者称皇,前后名实可称者共七十二朝。其中含二短朝,唐(尧)、虞(舜)。末帝者商,末王者周。唐、虞、夏实比王大,比帝小,亦称三皇。夏海内不能尽服,识者亦称其为王,商小于夏,周最小,海外服者鲜,海内多有不服,故识者亦称夏、商、周为三王。周小于王而仅去帝号,识者鄙之,将其剔除帝王之列,称古帝王有71朝。秦、汉后名实脱节,据一隅之地即妄称皇帝,多尚不知四海位于何处,故依惯例弃之不论。

初道相传久而不衰,后误解愚民,渐衰,呈加速之势。自燧人、伏羲之朝道始衰,天下顺而不一,至神农、黄帝之朝道又衰,天下安而不顺,至唐(尧)、虞(舜)道大衰,离道而行,离人性而从心,天下不能定,民始祸乱,天下不能复其初,夏、商因之,天下之民乱甚,至周道亡,政法日衰,天下崩,秦汉承其后,政法皆丧没,天下溃,至人相食而数绝灭。其后之人见周制即仰慕不已,王莽、宋神宗等变法欲复周制者不绝如缕,近则有马列(共产主义),皆事与愿违,以其无道也。

纣未通帝道即登帝位,致商朝倾覆。姜尚行诈道害贤人,助周灭商。周初立,天下得道者仅存二,箕子遁于朝鲜,久居僻地而失传,另一齐国隐者(狂矞)被姜尚以不仕杀之,至此,帝道亡。周无道,焚商都,众多史书被毁。

春秋时,周馆藏史老子据史书而复帝道,传经庄子、荀子、韩子,韩非遭李斯嫉妒而死于秦,帝道再度失传。今科技突进,文化普及,余有幸复之,今出之以飨来者。

帝道亦称“养生之道”,即养育天下众生所需原理规律。分之为三部:一、强身健体长寿之道,称 “小养生之道”;二、天文、地理等自然之原理规律,称 “天道”;三、管理众人之规律,亦称“君道”,“小帝王之道”。三部实为一体,分之者,便于讲述尔。

无道而欲王四海,帝天下者,犹无足而欲奔千里,其不得志必也。

古圣人为防帝道失传,立吏法选士考之,称道止于士。后误解愚民之意,渐收之藏之,终致道亡。古习帝道者,三年有小成,六年有中成,九年乃有大成。今将其要点列入此书中,望来者早日入门,精习深悟,早达极境。

可参之书有《黄帝内经素问、灵枢》、《黄帝四经》、《道德经》、《南华真经》(庄子)、《荀子》、《韩子》(韩非子)、《商君书》、《吕氏春秋》、《战国策》、《资治通鉴》、《续资治通鉴》、《墨子》、《孙子》、《司马法》、《尉缭子》、《吴子》、《六韬》。

                                        第一章   名词注解

汉字上古(喾前)、中古(尧后)、近古(先秦)同字不同意,乃逐渐“引喻失义”及“以今义释古文”所致。明字意者,学道之始也。

古字音、形、意兼而有之,造字之道,同音者有同意,可互通,其意渐变则形随之变。例如帝、地、弟,帝养众生,地载万物,地处下,处下者弟也。再如桑、丧,桑遭摘采而渐失枝叶,丧乃失人之意,其共者,失也。再如为、违、伪,人为之物,多违天道,伪者假也。同音字古时多可通用。

事物取名之道乃名实相符,实至而名归。文字乃古72帝王时代依道而造,音形意相参,听、说、读、写、识之速度无与伦比,尧后数经繁文缛节,其功效下降。《荀子.正名篇》有造字取名之道,乃识字入门篇。繁体字乃腐儒以李斯所造小篆为基础而成,李斯曾习造字之道,故今繁体字多尚可据音推意。

1)道:原理规律。

2)天道:自然规律。

3)养生之道:广义指帝道,狭义指强身健体尽天年之道。

4)帝道:亦称养生之道,乃养育天下众生所需之道,狭义特指管理之道。至高境界,天道、养生之道、帝道合而为一,三位一体,可互指。

5)人道:亦称臣道、诈道、诡道,君失道则臣有道,将道术反用求一己之私即为人道,与帝道反。帝道取有余补不足,人道取下媚上,取不足给有余。帝道乃万物共生之道,诈道乃万物相残之道。诈道多用必致相残,害人终害己,终至万物共亡。

6)天年:自然寿命。

7)利:财富之增益谓利,其间可互化。

8)害:财富之减损谓害,其间可互化。(含对身体之损害)。

9)荣:肯定、赞誉、吹捧类言语所致之满足感。

10)辱:否定、斥责、侮辱类言语所致之愤怒感。

11)功:能直致利增害减之事。

12)罪:能直致利减害增之事。

13)过:罪。

14)赏:给与功劳之人各种实利总称(古多用黄金为赏,赏百金即赏黄金一百斤,古斤十六两;或百镒金,每镒二十两或二十四两)。

15)罚:刑、罚。刑指肉刑,如断手、断足;罚本失道后出现之财物处罚,以货币或实物衡量。为便于常人理解,韩非传道时将刑、罚统称为罚。

16)毁:各种否定、斥责、侮辱类言语之总称;双关,指毁、誉。

17)誉:各种肯定、赞誉、吹捧类言语之总称;双关,指毁、誉。

18)威:指罚;双关,指赏、罚。

19)德:即得,得到天下人心之意;指赏;双关,指赏、罚。

(注:古竹帛贵,多用双关语,当“利害荣辱威德赏罚毁誉功罪”单用时,多为双关。例,非德不用,非利不动,即非赏罚不用,非利害不动。在此书中亦用双关语,例,曰赏功时,即暗含罚罪。)

20)法:遵循人性及赏罚7原理21规律,将天下人行事所得功罪及相应赏罚定死固化之条文,使得不论何人触法,何人为法官,触法者所得赏罚结果必同。今惑于法者众,故再释之:设有一天平,则对任意某一确定物体,无论何人,用其称得之重量必同,若不同,则曰此天平败,其不可用甚明矣。同理,设有一法,则针对任意某一确定事件,无论何人,用其算得之赏罚结果必同,若不同,则曰此法败,其不可用亦明矣。法不可枉,其能枉者,非法也,必形似而实不至。

21)术:有不能以法固定之随机事件,则用帝道逐一处理,称术。

22)势:所拥有之赏罚总量。

23)愚:本性也,不诈伪,朴直之谓也。本与蠢无关,政乱法败后,利害不明,人在权贵前之表现均加以伪饰,偶有一人不伪饰,则易触怒权贵,权贵怒则此人多遇祸,故愚渐生蠢意。

24)愚民:即所立之法必使人生于本性之中,诈伪不用,其民朴直。自燧人伏羲始惑愚民,以愚为蠢,以愚民为使人蠢,后世之人越陷越深,终致天下崩溃。

25)神:本官名,后只将其授予战功显赫之人(类似后世驸马),死后将牌位放于神社祭祀(祭祀乃道衰使用毁誉后之现象),再后则仅授予战死者,牌位放于某山神社中祭祀,称其为某山之神。论道术时其意为速。

26)仙:本官名,后只授予已死帝王或生前有大功之谋臣,牌位放于祖庙祭祀,同时将其名命名为天上某星。(古为神仙之人生前均习道,其寿长,貌缓衰,平民多无知,以其非人,且死后成神仙或附山或升天,以其不死,此谬矣。)

27)轻民:处于生死存亡边缘之人,即生存温饱未解决之人。

28)中民:已解决温饱之人。

29)重民:富有之人。

30)无为:不违背帝道,顺帝道而行称无为,即无违也。

31)有为:背离帝道,以小智小巧求速,欲速则不达,即有违也。

32)二柄:指赏罚。执天下如执器物,赏罚为其二柄,失其一天下即可倾覆。

33)度量衡:分别为长度、体积、重量单位之定义。度为尺、寸之定义,量为升、斗之定义,衡为斤、两之定义,即天平之砝码,亦秤砣也。立度量衡后方可度量器物。法乃赏罚之度量衡,立法后乃可行赏罚。度量衡法可互代。行无法之赏,称无衡之重,乱之甚者也。

34)真气:又名正气、清气,即今之免疫细胞,淋巴细胞。

35)邪气:又名邪、风邪,即病毒、细菌、真菌等致病微生物之统称。

36)浊气:真邪相攻所生之气,即脓血,脓液;又指饱含脏器细胞所生废物之浊血。

37)精气:即富含营养之血,指血中之营养。

38)元气:即元细胞,可化为血、免疫细胞及各种体细胞。

                                                   节选自天下奇人大作《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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